8、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.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/,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
本熙和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/核准/备案机关批准/,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215.0785万元,招标人为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。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,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。
5.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。(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);
参考CECS 219-2007《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》: